信伯, 取英文 Simple 諧音... 在發現自己不再年輕的某一年, 給自己取嘞一個這樣的筆名, 一個速度超快, 通國台粵英語的畫人啊伯 =3=.
在留學/移民加拿大期間, 從一場美麗的誤會開始, 與人物繪畫結下不解之緣... 部份因為自己年輕時的木納害羞與不擅言詞, 曾經有過類似社交障礙, 當時繪畫成為自己精神與(虛擬)愛情的全部寄託. 也因為喜歡人/希望被人喜歡 所以能真心享受畫人的過程.
1998年 從加拿大藝術第一學府 OCAD (Ontario College of Art & Design) 畢業, 先後在競爭激烈的多倫多製片市場 從事電影分鏡的腳本師工作六年餘, 也練出信伯現在 "有可能是全台灣最快" 的人像繪畫速度.
2005年3月, 回到離開超過18年的台灣, 工作上跌跌撞撞無法適應複雜難懂的人際關係(我承認太直接不懂圓滑 我自己該負起大部份責任 ="=. ) 一直到自己一廂情願的捨棄辦公室工作 全職做街頭藝人 以為能夠遠離辦公室裡的人心險詐... 雖然現實與心裡期待的有不少落差, 但是, 街頭畫人已經成為我生命裡不可分割的一部份... 就像呼吸喝水一樣自然, 一樣開心滿足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