純粹胡思亂想 與現實無關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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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轟動全台灣的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... 主嫌謝小姐已經被判死刑定讞... 可喜可賀(?) 那麼一來 觀眾看得開心拍手叫好 法官檢調也落得輕鬆 不必再面對媒體及輿論壓力.

先別誤會... 我絕不相信謝小姐會真的無辜... 但是 很明顯的 她不可能是一人犯案(?)

..... 只是... 名嘴們與憤怒群眾的臆測 真那麼神準的直接成為檢調的調查結果與法官的判決? 一個瘦小女人真能夠"獨力犯案"帶走兩具屍體(無意識/屍體因不會配合搬運者 會比搬運一般有意識的人更重許多) 難道沒有人懷疑過 她為某人頂罪的可能性? 他們的工作 應該是仔細過濾 絕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的將每一個相關人物 當成嫌犯 並詳細盤查推敲測試求證...吧? ... 究竟有多大程度上 我們的檢調單位跟法官 是被群眾與媒體牽著鼻子走的?

不過... 那已經不重要, 老頭我比較在意的是: 那女人為什麼要做到那種地步!? 她究竟以為自己在守護誰?

如果她真的上電椅還是被槍決嘞 她以為讓她去扛罪的"那個人" 會感謝她的犧牲? 會為她的頂罪行為而難過!? ..... 別笨嘞... 如果一個人愛她 又怎可能讓她去送死? 那是非常簡單的道理 奈何 很多... 真的很多女人完全忽略那樣的事實 ="=.

(說起頂罪: 請參考 ..... 不知道該說什麼..... ="=.  )

很難理解 那些"自以為是為愛犧牲"的呆頭孩子們 腦袋裡究竟在想些什麼東西!? ="=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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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多年前(應該也是2006或2007)的某一天晚餐時 (就當我幻視幻聽幻想 還是與現實無關 =_= ) 一邊看著小吃店裡的電視播放著新聞: 那個超沒天良的媳婦據稱亂刀砍死婆婆... 手段兇殘狠毒 犯案後非但毫無悔意 堅持是"一人犯案" 也守口如瓶的堅持不供出行兇細節 或... 是否有共犯?

然後 犯人的丈夫回來撞見這慘絕人寰的暴行 茫茫然竟然欲哭無淚...

但是 假設... 只是一個假設... 我們假設那是一套土到不行的武俠片劇本: 欺師滅祖的孽徒 在設計唆使人殺嘞老師父並山中棄屍之後 及時趕到兇案現場 為師父的死去而悲痛不捨...

同時 犯案被抓包的面目可憎醜到不行的情侶兼師妹 為嘞替風流俊逸的大師兄解圍 矢口否認是被教唆殺人 更抵死不認有共犯的存在... 即使以一個平凡女人的體力 不太可能帶得走一具40公斤的屍體 (?)

當一個女人被愛(先姑且不論那是真愛假愛或是"像在對好用工具的愛)沖昏頭而變得很笨的時候 往往會做出一些不合常理的事... 像是為人頂罪? (對愛情的執著與勇敢 這點憨直與固執 是女人最大的其中一種優點 也是最嚴重的弱點與缺點... 那常常被利用變成替人去撞牆的致命傷  ) 那個醜到不行的小師妹究竟在守著什麼? 大師兄如果真的愛她的話 會讓她去頂這殺頭罪嗎?

假如 在她被定罪後又發現大師兄在外面劈腿... 她會繼續幹這種"守護推自己下地獄的傢伙"這種傻事嗎?

... 有沒有人懷疑過 會不會有那樣的可能性呢? 人 真的很複雜 =_=

 

希望檢察官會堅守職業道德 在破案前把每一個人都當做嫌疑犯 別讓兇手逍遙法外 =_=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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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4月, 26th.看報紙 有一則新聞說一個超貧少女"意外"跌入糞坑遭溺斃 所有報紙都以"意外"形容該悲劇 但是: 沒有人覺得疑點很多嗎?

 

1: 那傢伙出事前晚和男友講手機才出門 死掉嘞不就是她男友嫌疑最大嗎? 報導中完全沒提到她男友被約談或被鎖定為嫌疑對象?

 

2: 如果真像警方推測的 那傢伙手機掉進糞坑去撿而失足溺斃 那麼:

A: 不可能會沒開燈去撿吧? 再怎麼鄉下地方 每天24小時要使用的地方會沒裝燈嗎? (如果真的沒有 那咱們的政府要反省一下嘞 是什麼原因造成本國貧富相差如此懸殊!?)

B: 落下時會有慘叫或驚叫聲吧? 鄉下地方的晚上靜到針落地有聲 怎會沒有人聽到? 那傢伙又不可能是個不會發出聲音的充氣公仔怎會沒聲出?

 

根據報導 那傢伙在高中二年是全班第一名 理論上 她不可能是個傻子 又不是身障 實在沒理由會這樣莫名其妙跌進糞坑一聲未出? 又 如果她全家靠她一個人打工幫補 那傢伙更沒理由會採取自殺或接近自殺的做法來結束生命 也更不可能會為嘞一隻手機去犯險 這種種明顯讓該案件聽起來像是謀殺的案件 為什麼草率的被各煤體甚至警方定義為"意外"? 班友仔搞乜鬼呀~? 我唔# 撚知~ #=_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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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imple98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