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伯, 取英文 Simple 諧音... 在發現自己不再年輕的某一年, 給自己取嘞一個這樣的筆名, 一個速度超快, 通國台粵英語的畫人啊伯 =3=.

 

在留學/移民加拿大期間, 從一場美麗的誤會開始, 與人物繪畫結下不解之緣... 部份因為自己年輕時的木納害羞與不擅言詞, 曾經有過類似社交障礙, 當時繪畫成為自己精神與(虛擬)愛情的全部寄託. 也因為喜歡人/希望被人喜歡 所以能真心享受畫人的過程.

 

1998年 從加拿大藝術第一學府 OCAD (Ontario College of Art & Design) 畢業, 先後在競爭激烈的多倫多製片市場 從事電影分鏡的腳本師工作六年餘, 也練出信伯現在 "有可能是全台灣最快" 的人像繪畫速度.

 

2005年3月, 回到離開超過18年的台灣, 工作上跌跌撞撞無法適應複雜難懂的人際關係(我承認太直接不懂圓滑 我自己該負起大部份責任 ="=. ) 一直到自己一廂情願的捨棄辦公室工作 全職做街頭藝人 以為能夠遠離辦公室裡的人心險詐...  雖然現實與心裡期待的有不少落差, 但是, 街頭畫人已經成為我生命裡不可分割的一部份... 就像呼吸喝水一樣自然, 一樣開心滿足.

 

在安省藝術學院所受的教育, 讓信伯堅信不描照片(不使用投影機透光台或是描電腦圖層等做弊方式) 更唾棄套公式(像包飯團一般)的五官畫法... 因為 真正的畫家相信: 一幅漫畫人像 絕不該只是照片加工還是跟流行笑得很空虛 手毫無意義的比"yeah"... 那種廉價沒有感覺的敷衍...

 

"人像是記錄心情、留下記憶的... 一種生活的態度, 一種對情感的堅持...... 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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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... 我會這麼問:
"您... 願意用什麼樣的方式 來留住今天的心情?"

......... 我是信伯, 我畫人 =w=.b

 

menonceinlove Doggy12142015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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